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的招标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8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三、投标者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佳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五年左右完成。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六、投标材料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课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7日前将上述投标材料统一提交至社科处(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530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1.7.18
附件:
1.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4.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 )投标材料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