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1-12浏览次数:3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上报时间为220日,较2010年提前了20天。进入新年后的申报工作面临着时间短、任务重的严峻考验。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节点,切实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 

一、选题阶段 

各有关单位已于17日上报了选题情况,社科处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对于没有达到计划指标的单位,社科处已进行反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分配的计划指标保质保量地完成申报任务,以便在更大范围内筛选高质量的国家社科申报书,并为全年的课题申报打下基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符合指标要求的选题汇总表(见附件9)。 

二、第一轮评审、修改阶段 

115日前完成单位内部评审。 

要求: 

(一)申请者对申报书进行详细报告,评审专家组逐项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专家组着重对申报项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把握程度、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基本思路、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基本观点和创新点进行反复论证。对申请者的团队组成状况、研究基础进行评议。对如何提高申报书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指导。 

(三)评审过程要有完整记录,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向申报者反馈意见,申报者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四)内部评审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告知社科处,社科处将组织现场检查。请各有关单位于内部评审前将申报书第一稿(电子版)集中发送到社科处(skxm@nuist.edu.cn),最迟不得晚于115日。 

三、第二轮评审、修改阶段 

123日前完成第二轮评审。 

要求: 

(一)各院部单位集中同方向或相近方向的申请书邀请1名校外知名专家进行2次集中评审和反馈,不同方向的申请书应邀请不同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校外专家在本轮的每次集中评审过程中要针对所评审的每一份项目申报材料出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见附件10),并对其所评审的申报书进行打分排序(《排序表》见附件11)。经专家签名认可的《评审意见表》和《排序表》由学院留存,社科处将组织检查。 

(三)校外专家应是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专家,相关专家由学院确定。校外专家名单应在评审开始前提交至社科处。 

四、第三轮评审、修改阶段 

215日前完成。 

要求: 

(一) 申报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利用寒假时间认真修改和完善。 

(二)各单位邀请的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和《排序表》。经专家签名认可的《评审意见表》和《排序表》由学院留存,社科处将组织检查。 

(三)经过本轮评审和修改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6份和电子文档)应于215日前由学院汇总并提交至社科处。 

五、完善、上报阶段 

220日前完成。 

要求: 

(一)社科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一步完善,有重点地进行形式和内容评审并及时反馈评审信息至有关单位和项目申报人。 

(二)2011220日,社科处择优汇总申报材料并统一报送至省规划办。 

以上分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要求是我校实施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切实步骤,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每一阶段工作都能实现预期,确保整个申报工作得以扎实、稳步推进。 

 

 

社会科学处 

2011111 

 

附件1: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 2011年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7:关于做好2011年度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规划办) 

附件8: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省规划办) 

附件9: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1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意见表 

附件11: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校外专家评审排序表 

附件12: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重要注意事项(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