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3浏览次数:6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5年至2008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上述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对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2005年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提交其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至所在单位,同时提交的材料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各有关单位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于1224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经我处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并提交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至所在单位,同时提交的材料包括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各有关单位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并于1224日前将上述材料连同《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处,由我处统一上报至省厅社政处。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我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本次结题项目达到3项以上的的文科单位要推荐1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附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检查和结项工作,为今后的申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社科处 

2010.12.2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5.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