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针对性,提升我国大学外语教育质量与研究水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特设“大学外语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并开始接受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大学外语教学和研究专业人员,针对问题,研究案例,总结经验,寻求规律,突出调查研究、典型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方法。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大学外语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外语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申报者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大学外语教育水平。
5.课题申报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部直属院校和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或本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论证表》7份,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和本单位的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与提交工作。
社科处
2010.6.10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 201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大学外语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汇总表
5.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大学外语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通知》的通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