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4浏览次数:37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规定,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正式启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十分重要。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0  6 1 日 至 6 30 日 (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申报范围 

1. 本省作者自 2007 1 1 日 至 2009 12 31 日 期间的成果。包括: 在有统一刊号( ISSN ISBN CN )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 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 2005 1 1 日 至 2006 12 31 日 ),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由三位同行专家(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 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 2 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5. 再版的成果必须有 30% 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 “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7. 系列论文可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8. 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 

9. 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分为港澳台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心理学,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统计学,体育学,外国文学和决策咨询 25 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作出准确选择。
四、接受申报的单位 

我校的申报由省评奖办公室负责接受,省评奖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社科联(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江苏国贸大厦 1600 室,电话: 025 — 83321824 83312461 )。
五、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首次采用教师个人网上申报,但申报者仍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1. 向省评奖办申报的具体流程为: 

①申报者进入江苏社科网( http:// www.js-skl.org.cn )省社科评奖平台,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申报(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②下载并打印《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③将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原件 1 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 1 份,报送省评奖办。
六、我校报送成果材料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1079日前,将教师个人进行网上申报时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原件1份,评价材料1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社科处(新行政楼530办公室),我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盖章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万丽华;电话:58699927;邮箱:skcg@nuist.edu.cn 

 

附件: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