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教师申报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19浏览次数:265

各相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0年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811日至200712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 

  2.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524日前将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新行政楼530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kcg@nuist.edu.cn;联系人:万丽华;电话:58699927. 我处负责材料的审核与报送工作。 

 

 

社科处 

2010.4.15 

 附件: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2.评奖公告 

3.钱端升法学奖申请评审书 

 4.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