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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02浏览次数:796

各学院(部): 

为加快培养我校青年科研工作者,表彰在科研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有为青年,激励广大青年为学校科研事业的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现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评选办法》(科发[2009]5号文/社发[2009]3号文,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不超过10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为首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 

一、 申报条件: 

1、 年龄未超过35周岁(197511日之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 

2、 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或者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青年科研工作者。 

3、 其他单位需挂靠某学院相应学科点进行申报,个别无法挂靠的经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可单独申报。 

二、 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123-126日,各学院按照《办法》积极动员,组织青年教师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填写好的《申报表》交由各学院统一初核。 

2127-1214日,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本着择优推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推选出候选人。推选完后各学院将候选人《申报表》和排序后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科技处cgk@nuist.edu.cn ,社科处发至skcg@nuist.edu.cn 

31215-1217日,由科技处/社科处对各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1218-1222日,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首届青年科研之星 

5、面向全校公示获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一周。择日举行颁奖仪式。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效动员、精心策划,推荐出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最优秀的青年科研工作者。 

联系方式: 

科技处成果科:郑翼,58699765,cgk@nuist.edu.cn 

社科处:万丽华,58699927, skcg@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评选办法》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申报表》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研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