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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09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16浏览次数:862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200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确定以下重大研究领域: 

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4)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 

5)江苏建设教育强省战略问题研究; 

6)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7)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 

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教育改革、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11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应给予倾斜。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1.此次申报包括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并立项,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指导项目由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今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6万元,学校应适当给予配套支持。指导项目学校资助的最低额度为每项5000元。 

3.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教育厅继续设立面向辅导员的专题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各高校专职辅导员(包括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如院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任职年限满1 年以上,由辅导员管理部门与我处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我校限报专题研究项目5项。 

4.所有项目均由专家评审产生。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5.此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须对申报的项目履行初审手续,经社科处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的校内截止时间为417日(周五),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4份及其电子文件)、本单位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文件1份及其电子文件)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社科处 

2009.3.16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094号) 

附件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