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不断提高政府法制理论水平,根据《政府法制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联合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拟定了《2009年政府法制研究课题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该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法制科研项目立项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为本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受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法学类社团组织的在职人员及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会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完成的科研成果应当能够公开发表。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课题项目
此次招标的课题项目分为三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资助课题。此外,申报者可自行提出课题项目(包括项目必要性、要求和研究范围等内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可以作为专项资助课题予以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办法
1.申报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2.本公告以及《项目指南》同时在“江苏政府法制网”—(www.jsfzb.gov.cn)上公布;申报表格(即《申请评审书》)请从网页上直接下载。
3.申报材料为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9份(含原件一份)及电子文本。
本次申报工作的校内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周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领域的专家开展申报工作并于校内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社科处
200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