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23浏览次数:1884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科技处《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0812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限报1名;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各单位认真参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在本单位内择优推荐申报人员,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6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申报截至日期:20081031日下午16:00(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3. 111日科技处/社科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评议,评议结果呈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人: 何都良, 行政楼515 

联系电话:025—58699790 

电子信箱:kjc@nuist.edu.cn 

附件: 

1.《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0812号)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技处/社科处 

○○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