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岱教授演讲

程建军副校长主持论坛
10月15日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法学》副主编徐岱做客第28期阅江论坛,以《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与刑法观念嬗变》为题,为我校师生奉献了一场精美的刑法知识盛宴。程建军副校长主持了论坛。本期论坛由阅江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联合举办。
演讲中,徐教授在改革开放30年社会变革这一大背景下,沿着“社会变迁—刑法观念变革—刑事立法变化—刑法适用发展”这一历史逻辑,逐一展开,层层推进,全景式地回顾了近30年来我国刑法紧随社会变革步伐,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轨迹和转变特征。她说,我国刑事立法近30年的发展演变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人权渐受尊重和保护,并在立法实践中逐步得以体现和完善的过程。
徐教授认为,社会的变迁影响着刑法观念的变革,而刑法观念的变革,则直接引导着刑事立法的改革。近30年来,我国刑法观念主要完成了四大转变:一是从国家刑法观向国民刑法观的转变。即刑法实现了由原“国家工具”的绝对性、强制性、客观归罪性向相对性、诱导性、主客观并重性进行转变;二是刑法由社会保护观向人权保障观的转变,这是刑法功能观的一个重要转变;三是刑法扩展观向刑法紧缩观的转变。由原来的泛刑罚化、重刑罚化向非刑罚化、轻刑罚化演进,是其转变的主要特点;四是非理性、非成熟的刑事政策观向理性的、成熟的刑事政策观转变。“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和核心,刑法是刑事政策的条文化和定型化。”30年来,我国刑法观念和量刑原则经历了“重打击”到“宽严相济”再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的改变,这对于理性地预防与惩治犯罪,实现刑事法治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使法律原来“冷冰冰的面孔”露出了“温柔的人性化一面”,使得“人的尊严”在法律面前得以彰显。
徐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刑法学研究,专业功底深厚,研究成果丰硕,对刑法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领悟。她的演讲,条理清晰,逻辑缜密,历史与现实遥相呼应,理论紧密联系实际,鲜活生动的案例信手拈来,形象贴切的比喻俯拾皆是,使原本专业性很强的刑法学变得贴切生动、通俗易懂,赢得了现场师生阵阵热烈的掌声。
演讲结束后,徐教授回答了现场听众关于死刑种类演变、罪刑法定原则的操作度、宽严相济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度等方面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