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校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24浏览次数:2062

各单位: 

我校2008年人文社科类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及教师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科发〔20072号)(附件1)和关于校职称评定、科研考核和科研奖励对于学术期刊、出版社级别认定的有关说明(社发〔20084号)(附件2)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此次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经学校研究决定,20081-6月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试行)(科发〔200612号)(附件3)执行;20087月及以后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暂行)(社发〔20082号)(附件6)执行。 

2、此次将办理20081-9月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10月份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在11月进行,从200811月开始,科研奖励申报将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正常工作周内(遇寒暑假和节假日时顺延)集中受理一次,今后将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3、为保证此次科研奖励的按时发放,请各单位教师务必于1010日前将本人2008所有科研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系统中(录入有困难者,可请本单位科研秘书录入),并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给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4、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请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4)格式将本单位所有成果信息进行汇总,并于1015日前将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和相关材料原件送交社科处。社科处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清单及时向各学院及教师反馈并请教师签字确认。 

5、特别提醒: 

为保证今后每月科研奖励和每年年底科研考核的按时完成,请各单位及广大教师务必将本人新产生的科研成果信息及时地录入科研系统中,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便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2007年及以前补充的科研成果信息已录入科研系统但没有通过审核的,也请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以便审核。 

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请将本单位新增的所有科研成果信息(按附件4格式)进行汇总,并于每月的第一个正常工作周内(遇寒暑假和节假日时顺延)将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和相关材料原件送交社科处进行审核、确认。 

凡按时录入科研系统并经各单位科研秘书和社科处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将作为教师科研奖励、科研考核和职称评聘的唯一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联系人:万丽华;联系电话:58699927;电子邮箱:skcg @nuist.edu.cn 

社科处 

2008924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科发[2007]2号)doc


    附件2:关于校职称评定、科研考核和科研奖励对于学术期刊、出版社级别认定的有关说明(社发〔2008〕4号)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文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试行)(科发[2006]12号)doc


    附件4: 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5:2008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论文引用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暂行)(社发[2008]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