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新修订的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已正式颁布实行。为充分发挥其科研指导作用,鼓励教师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论文和著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现就两者的主要用途和相互之间关系作如下几点说明:
1、新修订的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社分级标准主要用于校职称评定、科研奖励和科研考核等方面。
2、我校权威出版社共有10家,分别为:
科学出版社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气象出版社 |
人民出版社 | 商务印书馆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中央编译出版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重点出版社共有20家,分别为:
中国农业出版社 | 中国计量出版社 | 海洋出版社 | 测绘出版社 | 中国林业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社科文献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
江苏人民出版社 | 中共党史出版社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教师在上述级别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理、工、文科互认。
3、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分级标准两者相互认可。即理工类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分级标准上发表的论文,按人文社科类分级标准认定;反之,人文社科类教师和科研人员在理工类学术期刊分级标准上发表的论文,按理工类分级标准认定。
4、理工类教师和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和确认;人文社科类教师和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由社科处负责审核和确认。
科技处 社科处
2008年9月17日

